近年来,丹寨县高度重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发展,以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目标,积极探索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深入实施“四计划六措施”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程,原有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逐淅规范,新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断涌现,有效促进了产业发展和农民增收。
深入实施“四计划”培育行动
一是深入实施产值倍增培育计划。根据黔东南州农业现代化三年信增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农业现代化“1+11”三年倍增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2023年累计划培育年产值超千万元级的龙头企业数7家、年产值超百万元级的合作社数5家。
二是深入实施级别认定培育计划。以2022年全县现有州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32家为基数,按照年均新增2家左右的目标,到2023年,州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累计达34家;以2022年全县现有州级以上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30家为基数,按照年均新增2家左右的目标,到2023年,州级以上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累计达32家;以2022年全县现有州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27家为基数,按照年均新增2家左右的目标,到2023年,州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累计达29家。
三是深入实施拓宽市场培育计划。通过丹寨万达小镇景区、龙泉山景区等平台,每年组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到省内外开展农产品展示展销活动3次以上,通过“走出去和引进来”方式,提升农产品品牌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倾力打造农产品品牌建设和扩宽市场占有率。
四是深入实施规上企业培育计划。通过开展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认定、营商环境”贵人服务“、农产品展示展销等方式,积极培育丹寨县华阳茶业有限公司、贵州千里苗疆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为规上农业企业,力争年销售额达2000万元以上。
深入实施“六措施”促进行动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充实丹寨县农业产业化经营联席会议办公室,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农业农村部门牵头,各有关部门协作配合,进一步明确各自职责和分工,形成工作合力,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问题,结合各自职责抓好贯彻落实,统一协调全面推进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作。
二是加强扶持力度。加大对市场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支持力度,针对不同主体,综合采用直接补贴、政府购买服务、定向委托、以奖代补等方式,增强补贴政策的针对性实效性。各部门积极向上级部门争取项目资金给予倾斜补助,对经营良好、带动明显、社会信誉好的县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示范社、示范家庭农场等市场经营主体给予支持。
三是加强金融服务。通过金融直通车、金融信贷等融资模式对龙头企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的信贷服务和支持力度,聚焦蔬菜、食用菌、茶叶、精品水果、中药材、生态畜牧、生态渔业等优势特色产业,实行优化营商环境”贵人服务“网格化,每月实际走访不少于1次,对收集的企业诉求、发现的企业困难,及时研究交办,早日帮助解决,保障农业龙头企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解决融资难。
四是扩大保险范围。建立政府相关部门与农业保险机构数据共享机制。加快推进生态畜禽、水稻、蔬菜等政策性保险,开发推广茶叶、中药材、蓝莓等特色优势农产品保险。对可带动农户脱贫、吸纳贫困农户就业的经营主体实行特惠保险费率。逐步建立专业化农业保险机构队伍,提高保险机构为农服务水平,简化业务流程,搞好理赔服务。抓好保险资金支农融资试点。落实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为农业保险提供持续稳定的再保险保障。
五是拓宽营销市场。切实在塔建平台、培育市场经营主体、宣传区域公共品牌等环节上下功夫,积极组织农业经营主体参加省内外农产品展示展销活动、产销对接活动和在城市社区设立直销店(点)等。进一步加快推进经营主体实现“校农”、“农超”、“农超”等多种形式对接,推动农产品终端用户与农业经营主体建立长期稳定的供需关系。加快实施“互联网+农业”现代农业行动,采取有力措施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农户应用农业物联网和电子商务。采取降低入场费用和促销费用等措施,支持农业经营主体入驻电子商务平台。实施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建立农业信息监测分析预警体系,为农业经营主体提供市场信息服务。
六是人才培养引进。依托高素质农民培训、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工程、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整合各渠道培训资金资源,重点把农业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经营管理、技术服务、市场销售人才纳入年度培养计划、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培训计划以及市场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轮训计划,培养更多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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